這半年來很少看書。就算看,也只是看一些有關英文文法的書籍,增加一點知識。
前幾天,跟一位相識了不久的人吃飯,談著談著,突然被問到自己的嗜好時,竟然答得有點遲疑。一來很久也沒有人向我問過這個正經的問題;二來自從上班後,我好像對任何活動也提不起特別的興趣,或許我真的開始不太知道自己有何嗜好。
所謂嗜好,應該是指一些有趣,令人感興趣,令人經常想做的事情。想深一層,或者閱讀就是我從小到大唯一的嗜好吧。雖然這個嗜好在近幾年被我的工作打沉了不少,看的書量也以光速地急降中,但每次經過書店也會像上了癮般,總是忍不住走進去逛一逛,縱然不是每次也找到心頭好。經常也想走到房間的書架找尋一些長年還未被開封的書看看,但疲憊的身軀卻指使我躺到沙發上看電視。
今天,終於一鼓作氣,拿起了一本幾天前買入的書。坐在床上,一看便看了一個清早,十分暢快。這種心情,與以前不眠不休地,迫自己用一晚時間完成一本幾百頁的HARRY POTTER有點相似。

這趟,買了一本王迪詩的最新作品。她是我近期比較喜歡的新作家,喜歡她滿有自信,無所不知的模樣,及一針見血和嬉笑怒罵的寫作手法。或者更喜歡她的是,她那撲朔迷離的背景,除了現在只知道她真的是一名女作家(封面乃是她的真身)。有機會要看看她其他的著作。
她的節錄:"只要享受自己所做的事情,也沒有傷害別人,那便理直氣壯,無須理會其他人的眼光。"
或者,我不是喜歡她,只是羡慕她可以這麼懂得理性地享受生活,而我卻做不到而已。



